智多星回答你~
本人於12月中發生車禍.大馬路邊有分隔島的小叉路的店面買完東西之後.
準備上車起步離開
由於店門口路邊有違規停車以致對方看不到我正準備起步離開.迎面撞向我
對方看不到你起步離開,但你路邊起步車也看不到對方駛來,雙方均可能有過失。
警察到場時違規停車之車輛已離開.之後作筆錄酒測時發現我有0.04的反應
而對方則是無駕照..導致我左腳腳指骨折至今已一個月對方不聞不問.
酒醉駕車跟無照駕駛與肇事責任均無直接關係,肇事責任依路權而判定,建議釐清肇事責任:
在事故七天後,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(免費),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。
於事故三十天後,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(免費),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。
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,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,鑑定時,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。
請問.車禍責任肇事歸屬責任真的是我不對?
還是要聲請車禍鑑定才能確定?
我也承認是前一天下午有喝2杯啤酒因個人體質關西代謝慢所以才會有0.04的反應.而對方卻是無照駕駛難道撞傷我一點責任都不用負?
請參上述說明
原本想說大家都不是有心的所以想說和解壓驚就好
但對方卻不聞不問打電話給對方卻硬是說他死了也要我負責
請問這樣我要怎麼跟對方聲請理賠?
我方受傷的醫療費用可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,因對方為無照駕駛之關係,保險公司於理賠後將對對方進行代位求償。
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,交叉理賠,不分肇事責任,上限20萬,給付範圍包括:
1.健保醫療費: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、掛號費、病房費差額1500元/日,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,收據正本或副本(蓋院章,與正本相符章)即可。
2.急救費用: 指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費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20101010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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